午休時間喬不定 中市擬彈性
【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3日電)台中市政府試辦午休1小時,部分員工反映吃飯時間急迫,市府今天開會研商是否調整,結果意見不一,市府表示,將採彈性方式,自行調整,但需上滿8小時,且不影響民眾洽公。
台中市政府從7月1日起試辦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彈性上班時間為上午8時至8時30分、下午5時至5時30分。
但因有員工反映,午休時間只有1小時,吃飯時間急迫。試辦期間,還有兩名員工被逮到於中午11時57分及11時58分就提前去買便當,而遭記曠職1小時處分。
市府今天就上班時間問題召開檢討會議,由市府秘書長黃國榮主持,會中就兩個方案進行討論,分別是維持目前中午休息1小時及恢復原來中午休息1小時30分。
會中發言踴躍,部分員工代表以同仁中餐急迫為由,認為新市政中心、陽明大樓上班同仁相當多,加上洽公民眾,擠在中午1個小時內用餐相當趕,有的12時30分才買到午餐,還未吃完就趕著上班,希望調整原本午休1小時30分的時間,讓同仁吃飯不要這麼急迫。
但也有與會代表指出,其實中午如果不是飯局,中午1個小時休息應該足夠,而且遠處的同仁也希望可以提早下班,儘快回家。
最後會中達成決議,中午休息採彈性時間,但黃國榮強調,為民眾服務不能打折,服務時間維持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中午12時至1時30分同仁可採取彈性休息時間,彈性時間為下午1時至1時30分,但上班時間必須滿8小時,並由各局處首長負起管理責任。但新方案需等市長胡志強核定後才正式實施。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