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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文樺台北報導)隨著民眾法治意識的提高,請求國賠案的件數與金額不斷攀升。法務部日前公布中央國家賠償統計報告,累計1至8月的賠償金額已達1億4,277萬元,確定創下歷年新高。法務部因此有意修法,擬由各機關各自編列預算支付。
法務部官員指出,國家賠償金額逐年攀升,每年編列的國家賠償預算,通常在4,000萬元至8,000萬元之間,若超出預算或遇到高額賠償案,會動用法務部第一預備金、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支應。
今年度法務部國賠編列預算為6,112萬元,但從今年1月至8月底止,實際國家賠償金額已達1億4,277萬元,創下自1982年國賠法上路以來的歷史新高。
回顧去年的重大國家賠償事件,有豐丘明隧道坍塌事件、台16路基崩塌案,國家賠償金額達8,000多萬元;今年包括國道3號坍塌3,900多萬、雙園大橋斷橋2,300多萬等,計算後發現上半年國賠金已破億元,超出預算。
近幾年,法務部都動用到法務部第一預備金,各部會出事均由法務部編預算買單,以至於其他政策預算遭到壓縮。
目前,法務部提出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修正中央政府國家賠償,由一、二級機關分別編列與支應;各級地方自治團體維持現狀,自行編列,各機關也能自行審慎運用,並改進疏失。
若修法通過,日前南部某特教學校爆發49件性騷擾案,家長和學生若申請國賠通過,將由教育部編列預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