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0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 如果駕駛人不小心,車輛在高速公路拋錨,遇到俗稱「高速公路小蜜蜂」的不肖拖吊業者,在最後結算車輛拖吊費、修理費、材料費時,相當不合理時,申訴無門,導致駕駛人荷包大失血當冤大頭。主要原因是價格不透明。新北市消保官提出因應之道。
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於近日會同警察局及經發局等機關,針對轄區高速公路拖吊業者進行調查。發現其主要原因是高速公路拖吊業者價格資訊不透明,任由業者予取予求收取高額費用,消費者只有自認倒霉付費了事。
法制局表示,依據「國道高速公路車輛拖救服務須知及收費標準」(一)小型車拖救收費方式採統一收費價格,收費項目有下列三項:1.車輛拖救費:拖救里程在10公里以內者,收基本費 1,500元,超出1公里,每公里加收50元。
2.事故現場作業費:依事故嚴重性分別收取新台幣900元或1,800元,輕微事故不收取此項費用。
3.待時費:事故車輛拖至警察製作筆錄,拖救車等待期間,每小時以150元計,等待期間第1小時以 不足30分鐘不予計費,超過1小時以上,不足1小時之時間以1小時計。
4.本項收費價格已包含營業稅、各車道或路肩上拖救之危險津貼、假日及夜間加成及其他各種費用在內。
消保官將不定期會同市府各相關機關展開聯合調查,以督促國道高速公路車輛拖救服務業者須將服務價格明白揭示,並將召集新北市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及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等機關,要求拖救服務業者應事先告知商品與服務價格,否則將依「臺北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99年12月25日公告繼續適用在案)處以新台幣2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以保障市民消費權益。
(責任編輯:陳玟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