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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替廠商付水費 公園處將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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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雅筑台北25日電)台北市議員何志偉今天表示,依規定,委外經營的游泳池等設施的水電費應由廠商支付,但台北市公園處卻替廠商代墊百萬元。公園處表示,已催促廠商還款,正由法律程序追討。

何志偉表示,台北市政府公園路燈管理處在民國90年至93年委託東尼體育事業有限公司代辦前港、克強等7處公園游泳池、溫泉浴池的管理及維護業務,依據規定,各項稅捐與水電使用費應由東尼負擔。

何志偉表示,根據審計部去年的審計報告,營運期間,公園處替廠商繳交總計新台幣102萬6031元的前山公園游泳池及北投親水公園溫泉浴池水費,追繳不力,任由廠商拖欠費用。

公園處表示,96年全面清查時發現誤代廠商墊付泳池、溫泉浴池水費,至今共8次發函向廠商追繳款項,目前已進入法律程序追討,要求對方給付102萬6031元欠款,及5%的利息,並懲處5名相關失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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