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人潮日眾 需謹慎遠離陷阱
【大紀元2011年10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隨著IT技術飛速發展,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日趨普及,進一步推動網購熱潮。在家網購不僅令宅男宅女們免去擠商場的煩惱,輕鬆購物,也使世界因此變小,彈指間便可購買全球各地商品。但並非每次網購都是愉快經歷,網絡上充滿陷阱和騙局,專家提醒消費者謹慎從事,必要時可依照法律維權。
加國統計局最新網絡報告稱,去年加拿大人共上網消費153億元。一半網民有網購習慣,平均每人每年消費10次,每人一年平均花1,362元。網購時89%的人用信用卡。
報告顯示,幾乎一半加國人10年前就開始上網。三分之二的人曾遇到電腦病毒,85%的人用防毒軟件。在所有年齡群中,45歲以下者最喜歡上網,75歲與更年邁者很少上網。不上網者主要有兩類:收入很低者與年邁者(至少65歲)。加國人口上網比例最高的是卑詩省(86%),最低的是New Brunswick省(70%)。
華裔網購 遭遇不愉快經歷
大陸移民汪女士因之前2次網購都遇到不開心的事,以及擔心網上產品質量差,現在不願再上網購物。她表示, 半年前,用信用卡在加國某電信公司網站網購200元手機,認為網購省時間,不用到店裡排隊。但她一直未拿到手機,結果損失200元,還反而花更多時間聯繫商家,一直未拿到退款。
汪女士介紹,她因住在20層,快遞公司看錯門牌號,送到住在10層的鄰居。她致電快遞公司,對方把責任推給電信公司。她與電信公司通話10次,確認她填寫的地址正確。接線員答應轉告經理,一直沒結果。
另一次不愉快經歷發生在去年。汪女士上網買廚具(有57年歷史的歐洲品牌),在家收到包裹後,發現鍋凹一塊,兩邊不對稱,根本不能做飯。而且退貨比較麻煩,需要自己花錢寄回商場倉庫。
汪女士說,在網上只能看到一張或幾張圖片,不可能試用或打開看,無法保證質量,大品牌產品有時也會出問題。
網購有安全隱患 需謹慎
目前,網絡詐騙手段層出不窮,網絡安全顧慮一直是大家憂心的問題。多倫多警方詐騙調查組探長韓頓(Jeff Hanton)告訴《大紀元》:「比較常見的陷阱是騙子網購,與賣家談好價後,騙子寄來一張支票,遠超過應付金額,賣家把多餘部分還給騙子,最後發現第一張支票根本拿不到錢。另一例是黑客進入你朋友的電郵,給你發郵件,自稱陷在某偏遠國家,無法脫身,讓你電匯一筆錢。」
韓頓表示,有時罪犯利用人們的貪慾,「自稱是你很久不見的叔叔,會給你一些遺產」。隨著網絡不斷普及,網絡詐騙案也日益增多。警察不可能遍布每個角落,也不可能看護每個人。民眾不能太天真,需有防範意識。
多倫多華裔居民鄧先生表示,他6年前就開始上網消費,比如買手機、手提電腦、電腦軟件、照像機等,還上網付費(電話、讀書)。他曾最多一次付款約11,000元。
為保證安全,鄧先生採取一些防範措施:消費時一律用個人電腦(不允許其他人用);只在家裏付費,不讓電腦自動記住密碼,經常更換電腦密碼。
鄧先生說,他通常在加國境內網購。從小公司網購比較危險,他網購時只選大公司。大型電器、軟件廠商在加國都設有辦事處,顧客可直接從分公司買,不需另交關稅。有時從海外買東西會遇到意想不到的費用,比如一家歐洲電腦殺毒軟件公司的產品原價26歐元,要求顧客必須捐款約8元,加上稅,總計相當於45加元。
安省顧客服務廳表示,網購時用信用卡更安全,有兩個好處。第一,如果消費者帳戶被扣錢,但產品質量差或廠家未送貨,消費者有權反對付錢。第二,信用卡有金額限制,比如一次最多消費500元,一旦卡號被盜,損失比較小。
網購買賣雙方有糾紛 可向政府部門投訴
消費者對商家不滿意時,可向政府部門投訴。安省顧客服務廳(MCS)諮詢部主管(Barbara Allan)阿蘭告訴《大紀元》:「在網購方面,我們接到的投訴金額沒有上限,最低的涉及50元消費。年輕人與老年人網購時更容易被利用,建議民眾網購時選擇安全網站(以https開頭或網頁下方有鎖)。」
主管阿蘭表示,投訴主要有三種:第一,產品質量不好,消費者想退貨、解除合同。第二,商品原價加上稅、運費、手續費、兌換貨幣(從海外買)後,實際價格遠超過消費者預期。第三,廠家未送貨或履行承諾。
「買賣雙方出現糾紛時,政府會鼓勵民眾向商家以書面形式(寫信、傳真、電郵)投訴,自己爭取退貨或換貨。若沒結果,政府會參與調解,促使雙方達成共識。若有違法行為,政府會考慮調查或建議消費者去民事法院起訴商家。」阿蘭補充道。
安省法律規定,網購時合同中若有不公平條款,消費者有一年時間取消合同。商家若不提供合同副本,消費者有權在7天內解除合同。商家若不允許消費者保留、打印合同,民眾也有權在7天內取消合同。
(責任編輯: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