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大選維安 台特勤法制化受矚目
【大紀元10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22日電)台灣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4日排定初審「特種勤務條例草案」,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張顯耀說,提案在減少擴權疑慮下,賦予特勤法源依據,特別是用槍權力。
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局民國97年依「特種勤務實施辦法」擬定「特種勤務條例草案」,經行政院院會通過,送到立法院審議。不過,當時遭立委質疑條例有侵犯人權之虞,許多條文遭保留。
現行國家元首維安工作執勤任務主要由國安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負責,但特勤卻長期欠缺法源依據。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4日將併案審查張顯耀、國民黨籍立委廖婉汝、王廷升等人提案與行政院版「特種勤務條例草案」。
張顯耀受訪時表示,立委版條文以大原則方式條列,給予特勤人員基本法源依據,除可減少擴權疑慮,也避免條文過於描述細節而暴露維安工作內容。
國安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於83年成立,張顯耀表示,當時僅以行政命令制定實施辦法,尤其軍職特勤人員無司法警察權,執勤時雖有配槍,卻無法動用。
他說,鑑於過去319槍擊案、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兒子連勝文遭槍擊案,明年總統大選合併立委選舉,特勤人員遇到的問題可能會更多,屆時若無法源依據,將不利大選維安任務執行。
張顯耀表示,立委版也明確定義「特勤人員」為國安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總統府侍衛室、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第一警官隊及國防部憲兵司令部警衛大隊。條文中「軍文並用」規定,讓特勤人員來源從單一化變為多元化,有助人力素質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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