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1日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第6條修正草案,20日經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將向立法院朝野黨團及社會說明,其中新進農夫排富,既領老農不排富。
農委會主委陳武雄表示,這次所提老農津貼的調整,經多方請益,秉持總統馬英九及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的四大原則研擬。
首先是建立老農津貼制度化調整機制,每 4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調整。
其次,訂定排富機制,排富原則是排新不排舊,要兼顧公平正義及確保現在已領津貼的老農權益。
農委會補充,換言之,未來新進老農申領時排富,現在已經領津貼的老年農民,每月所領6000元不排富,未來增加的金額也不受排富限制。
第三,擴大照顧老人及弱勢族群。
第四,加速農業結構調整,擴大經營規模,促進農業經營年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