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0月19日訊】(據中廣新聞林麗玉報導)道明外僑學校因為涉及宗教就業歧視,遭北市勞工局重罰六十萬元,北市勞工局表示,道明外僑學校,以宗教理由不予續聘兩名外籍老師,儘管學校後來辯稱是老師不適任,不過勞工局調查並沒有不適任的理由,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道明外僑學校是因宗教因素不續聘老師,已經涉及宗教就業歧視,所以重罰六十萬元,而這也是涉及宗教信仰歧視,遭勞工局重罰的第一個案例。
台北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黃愛真說,道明外僑學校是一所天主教學校,而遭到宗教歧視就業的女性外籍老師,一名為摩門教教友,學校在一次祈禱會時,這名老師向神父提醒,是否可以用比較淺顯的方式,解釋教義,卻遭神父認為老師干擾教學,甚至過程中,神父也沒有表達不舒服遭干擾的狀況,不過事後,這名老師在三月二十四號時,遭學校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因為宗救理由不予續聘,另外一名介紹這名老師到學校任職的外籍女老師,也收到不續聘的通知。
而事後校方辯稱,不續聘的原因是這兩名外籍教師不適任教職,但調查發現,校方所稱種種不適任狀況,都是與兩位老師,從事校外自身宗教活動或認為沒有積極參加校內宗教活動有關,而且也有在校教職員作證,兩位老師根本沒有不配合校方宗教活動,而影響教學的狀況。
勞工局科長黃愛真說,勞工局的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調查後,認為校方抗辯難採信,臺北市政府在第73次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評議道明外僑學校,因涉及宗教就業歧視,針對兩位外籍老師因宗教因素為理由不予續聘,北市勞工局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重罰道明外僑學校60萬元。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說,這也是宗教就業歧視遭開罰的首宗案例。
學校基於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及管理精神,可以制訂符合宗教信仰的辦學理念,及舉辦各類學校活動,不過不可在聘請教師時,歧視不同信仰的人士或強迫教職員工參加宗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