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兵推機密 楊新安判4月
【大紀元10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8日電)前海軍中校楊新安遭控退役後向同僚刺探、收集軍事機密「漢光十八號演習」兵推資料,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以收集國防秘密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法院判決書指出,楊新安從民國81年起,歷任海軍兵器處、作戰署作參官、情報署情研官等工作;88年間,因違規在辦公室使用自備磁碟機,並將磁碟機帶出辦公室,遭海軍總部記過懲處;楊隨後以中校階級申請退役獲准,轉往一家科技公司擔任經理。
判決書指出,楊新安在科技公司參與「戰區聯戰電腦兵棋系統」及「情報資料庫系統」研發,從90年5月到91年8月間,又到「亞太軍事安全研究基金會」任職,負責資料蒐集整理等工作,並向昔日同僚收集核定為機密的「漢光十八號演習」兵推電子檔,儲存在個人電腦隨身碟中。
調查局於95年間前往楊新安住處搜索,發現近80件可疑資料;但過濾後,只認定「漢光十八號演習」兵推計畫仍屬於軍事機密,今年1月間檢方將楊新安起訴。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楊新安辯稱,自己因工作關係參加研討會,收集軍事資料是為了研討會模擬、參考格式之用,且只有將檔案放在電腦中,沒有洩漏給他人;但高院合議庭審酌楊新安無法交代兵推資料來源,且比對發現,楊新安所蒐集的兵推資料與計畫內容無關,仍認定他構成犯罪。
高院合議庭審理,以刑法中的收集國防秘密罪,判處他有期徒刑8月,並因符合減刑條例,減為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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