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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
【大紀元10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15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政府建立的業者遴用防火管理人及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制度,已成功降低建物火災次數,與10年前相較,減幅約達75%,顯見防火管理制度已被廣為接受,成效良好。
內政部上午公布最新防火及防焰管理績效,截至今年8月底,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已遴用防火管理人的有4萬4499家,占總數97%;已製定消防防護計畫的有4萬4056家,占96%。
內政部表示,為健全火災預防工作,積極建立業者遴用防火管理人及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制度,已使建築物火災次數逐年遞減;今年1到8月建築物火災事故共867次,較去年同期減少15.3%,若與民國90年相較,減幅約達75%,顯見防火管理制度已被廣為接受,成效良好。
內政部指出,在防焰管理績效部分,今年1到6月底,列管應設置防焰物品的場所,累計執行檢查達4萬6822件次,合格率96.2%;防焰性能認證廠商累計執行檢查2550件次,合格率達99.9%。
內政部說,為防阻火災發生、擴大,依法核發防焰物品標示,供消費者及管理者辨識,歷年火災傷亡人數也呈遞減現象,今年1到8月火災死傷人數共310人,雖較去年同期增加32人,但推估全年死傷人數較10年前減少5成以上。
內政部表示,消防法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計畫執行防火管理必要業務;防焰制度則意指防止或延緩初期微小火源擴大延燒的對策。
根據消防法規定,地面樓層11層以上的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場所,管理權人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的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防焰物品;此外,未附防焰標示的防焰物品或材料,不得銷售及陳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