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關於駕照和身份證申請問答(三)
移民局下屬的移民和海關執法部門最近就F、M和J簽證持有者申請駕駛執照或州身份證有關信息以問答形式進行介紹。此介紹的主要目的是給學校的指定官員和負責官員提供有關信息以便幫助F、M和J簽證持有者及其家屬申請駕照或州身份證,此介紹同時也能幫助上述學生及家屬瞭解其所在州關於駕照或州身份證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其他相關信息。上兩週我曾撰文對移民局的上述信息的部份主要內容進行介紹,下面我將對上述信息的其他主要內容向大家繼續進行介紹,供讀者參考。
問:F和M學生在學業結束後的實習(OPT)期間申請駕照的要求是甚麼?
答:F和M學生在學業結束後的實習(OPT)期間申請駕照時應當出示其工作許可(即I-766表格)因為這是能夠證明該學生身份的最新文件。頒發駕照機關除了審核工作許可文件外還需要審核第三頁註明OPT獲准的I-20表格。
問:是否所有各州都會在頒發駕照時自動加上60天的寬限期?
答:不是所有各州在頒發駕照時都會在學習結束期後自動加上60天的寬限期。雖然外國人申請福利核實系統(Systemic Alien Verification for Entitlements,簡稱SAVE)會自動包含學習結束期後的寬限期,許多州在頒發駕照時都以I-20或DS-2019表格中列出的實際結束日期為準。非移民申請人在申請駕照前應當在申請新駕照或給舊駕照延期前先諮詢當地的頒發駕照機關瞭解駕照的結束日期的有關情況。
問:為甚麼持F或J簽證的外國學生在轉換身份後(例如轉為H-1B)申請駕照會遇到困難?
答:外國人申請福利核實系統(SAVE)在初步核實申請人的身份時會查詢該F或J學生在SEVIS 數據庫中的記錄而SEVIS 數據庫中的記錄不包括該F或J學生轉換為其他身份的更新信息。在這種情況下外國人申請福利核實系統(SAVE)需要進行進一步人工審核的程序來核實該申請人的移民身份。
問:持F、M或J簽證的外國學生或訪問學者的家屬申請駕駛執照或州身份證的要求是甚麼?
答:持F、M或J簽證的外國學生或訪問學者的家屬申請駕駛執照或州身份證時除了出示證明本人身份的文件外還需要出示證明F、M或J簽證的外國學生或訪問學者身份的文件。頒發駕照機關將核實家屬的身份有效期和F、M或J簽證的外國學生或訪問學者的身份有效期一致。為了避免頒發駕照機關在審理家屬駕照申請時可能遇到的困難,家屬申請人可以通過下列準備工作儘可能使申請順利進行:
‧ 申請時和F、M或J簽證的外國學生或訪問學者一同前往。
‧ 申請時攜帶下列文件:持F、M或J簽證的外國學生或訪問學者及家屬的最新I-94卡,持F、M或J簽證的外國學生或訪問學者及家屬的護照和簽證(如適用),其他身份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如結婚證),持F、M或J簽證的外國學生或訪問學者及家屬的最新的I-20或DS-2019表格。
問:上述問答未能解答我在駕照申請中遇到的問題怎麼辦?
答:通常來講,只要外國人在SEVIS系統中為身份有效(ACTIVE),申請福利核實系統(SAVE)就能夠在初步核實或進一步核實中確認申請人的身份。如果頒發駕照機關通過自動查詢申請福利核實系統(SAVE)未能確認申請人的身份,頒發駕照機關應當提出申請福利核實系統進一步查詢請求。如果進一步查詢為自動查詢,那麼3至5個工作日可能出結果,如果是人工查詢,則需要10至20個工作日才能出結果。如果進一步查詢未能解決問題,那麼申請人就需要通過電子郵件聯繫SEVP,地址為DMVSSA.SEVP@DHS.gov,各州駕照申請的具體問題需要與該州聯繫,有關SEVP政策方面的問題可以通過電話聯繫SEVP,號碼為703-603-3400,或通過電子郵件聯繫,地址為SEVP@DH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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