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委呼籲改革澳洲媒體分級制度
【大紀元2011年10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江波澳洲編譯報導)澳洲法律改革委員會(ALRC)稱,澳洲的分級制度已經落伍,需要重新檢討以便應對不斷迅速發展的媒體融合的挑戰。
據澳新社報導,週五,該委員會公佈了其全國分級計劃審核討論提要。這份新的討論提要是在委員會5月份發佈討論提要後,又收到了2000多份意見書的基礎上制定的。委員會正在尋求公眾對其43條改革建議的回饋意見,這些建議的重點在對媒體內容分級制度進行新的立法。
根據建議中的分級制度大框架,新立法將包括對所有的媒體平台播出內容 – 不管是在線、平面印刷還是電視或廣播 – 作出分級。一個新監管當局將對這個計劃負主要責任。新制度還強調行業應該在電視、電影、DVD或在線觀看的媒體內容分級、劃分同等分級類別以及制定指導原則上起更大的作用。討論提要還建議通過引入PG8+和T13+的標識對各種類別的節目作出年齡推薦,以此來幫助家長為孩子選擇更合適的節目並對他們觀看成人節目加以限制。
該委員會主席科盧奇爾(Rosalind Croucher)教授指出,對現存的分級制的審核還是在20年前,因此已難以處理當前的媒體融合挑戰,目前改革媒體內容分級系統已是箭在弦上。他說: 「法律改革委員會聽到了明確響亮的呼籲聲:目前的體制已缺陷重重,無法適應公眾消化新媒體內容和方式的需要。」「委員會建議對舊系統進行漸進改革,以便媒體行業和社區有時間逐步適應新體系。」
負責全國分級制改革覆審的專員弗盧(Terry Flew)說,澳洲需要一套21世紀的,對各種媒體平台一視同仁的分級制度,而且這個制度應該著重於政府對社區最關注的媒體內容的監管,並可以隨時跟上飛速發展的媒體新發明。他把1995年立法的分級法(印刷品、電影和計算機遊戲)形容成在數碼世界中的一條「模擬」法律。他說:「新分級立法的目標是在個人權利和社區標準以及保護兒童中作出平衡,這一點極端重要。」「但我們需要一套新的體制,使成本、監管工作量減至最少,並且在一個世界媒體超級競爭的環境裡不會對澳洲數碼媒體行業造成懲罰。」
聯邦政府律法部長麥克萊蘭德(Robert McClelland)和司法部長歐康諾(Brendan O『Connor)歡迎這個討論提要,稱聯邦政府已承諾實現媒體內容分級制度的現代化,來應對快速發展的媒體技術提出的挑戰。兩位部長在一個聯合聲明中說:「我們的媒體分級制度將幫助公眾對於閱讀、觀看、聆聽和玩樂方面作出知情決定。澳洲公眾對這個制度應該有信心。」「對依賴全國分級制度為孩子作出合適選擇的家長們,這個制度尤其重要。」
聯邦政府在明年初收到該委員會的最終報告時,將考慮該委員會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