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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鏡瑜∕屏東報導) 即日起,屏東縣政府針對第三胎以上的家庭提供部份托育費用補助。
若家中有未滿2歲幼兒之家庭,因家長就業幼兒須送請保母人員及合格立案之托嬰中心托育者,可申請托育費用補助,一般家庭補助每位幼兒每月3千元整,弱勢家庭補助每位幼兒每月5千元整。
相關問題請上社會處網站或洽電話(08)7378821*203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