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首開鍘 4欠稅者禁血拼搭小黃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6日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天表示,已對4名積欠千萬稅款,卻出入高級場所消費,或財務狀況明顯可繳納欠稅卻不履行者,核發禁奢命令,禁止他們搭計程車、到百貨公司血拼。

依規定,4名遭核發禁奢命令者,將不得搭乘計程車或高鐵等高價交通工具、禁止單筆2000元以上的消費、禁止到夜店、KTV消費、禁止買賣股票、基金及投資黃金。法務部指出,若違反禁奢規定,可依法拘提、管收(類似羈押)。

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欠稅上億,卻遭媒體報導和嬌妻過奢華生活,引發社會不滿,催生出「禁奢條款」。去年1月,立法院三讀修正行政執行法部分條文,明定民眾如果積欠行政執行處債務卻奢華度日,行政執行處可依職權核發各種禁令。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天公布4人遭執行官調查認定後,核發禁奢命令,分別是台北執行處核發3人,以及台中執行處核發1人。

台北執行處的3人包括欠稅金額達新台幣2.2億元的陳姓欠稅戶,卻被執行官查出銀行帳目中,常有大筆金額進出;滯欠4300萬元的張姓欠稅戶,執行官發現他到三井日本料理餐廳及高級百貨公司消費,對他核發禁令。

蘇姓廣告公司負責人滯欠金額約7900多萬元,但執行官認為蘇的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妻子還是南山人壽高階主管,生活富裕,雖然蘇稱自己虛報公司營業金額,但執行官認定他有可能隱匿財產,對他下禁令。

被台中執行處核發禁令的陳姓醫生,滯欠金額約1100萬元,得知自己遭禁奢命令後,表達願意繳交欠款,並遵守禁奢原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