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移民在面對執法部門時(下)
【大紀元2011年01月05日訊】(紐約訊)上期談到無證駕駛的情況,以及在轉交給移民機構時,無證移民應該採取的對策。現在將稍加展開闡述無證移民被執法部門扣留後可以繼續留在美國的幾個主要理由。
撤銷遞解的申請
如果你在美國已經居留超過10年,儘管當時你不是持簽證入境的,你可能也符合申請 「撤銷遞解的條件」。這主要看你是否有公民配偶和公民子女,而且最好你的子女已經達到上學的年齡。移民官一般都會在你繳納保金後先行釋放你,然後再審理你的案子。
提交庇護申請
來自中國大陸的移民因為各種原因害怕回國可以提出庇護申請。幾個月前我們受理了一個案例:有一位來自中國大陸的男性偷渡移民,他所工作的飯店受到移民執法機構的盤查,發現他沒有身份,保釋後,找到我們律師事務所。
在交談中得知,這位客戶是同性戀者,因為害怕回國後受到歧視和傷害,我們就幫助他提出政治庇護的申請。目前他的案子還在審理中。
如果你來自墨西哥或中美洲的一些國家,比如:薩爾瓦多、危地馬拉、洪都拉斯,因為這些國家的某些地區政局動盪,游擊暴力活動猖獗,你也可以考慮藉此申請政治庇護。
另外,除了庇護,也可以基於反虐待國際公約(TOUTURE CONVENTION)而提交暫緩遞解的申請。提交申請後,法官也應該在你提交合理的保金後釋放你。之後你可以在美國進入上庭以及上訴的程序。
被無故盤查身份時
如果你在坐車旅行時,或者在街上行走時,有警察上來盤問你的身份,這時你要知道如何維護你的權利。
實際上,在你沒有任何違法犯罪的前提下,在沒有任何理由懷疑你違法的情況下,執法人員上來就盤問你的身份是有違憲法第4和第5修正案條款的。這個時候,不管你是否有身份,警方都是沒有權利抓你的。
最近我們接到這樣的電話投訴:有的警察或移民局人員無故攔住旅遊巴士,然後盤查遊客身份。如果屬實,那麼,他們的這種做法本身是違憲的,不應該發生在我們這個以法律和公平為準繩的國家。那麼基於此,也可以就盤問搜查本身的合法性提交申辯。
如果你對此文有甚麼疑問或者需要對自己的案例作免費評估,可以聯繫我們律師事務所。
(威廉‧奧達世(William H. Oltarsh)律師畢業於哈佛法學院。在40多年的法律界生涯中,他分別供職於美國最高法庭、美國上訴法庭、第二巡迴法庭。他是紐約市律師協會成員,並曾任移民委員會秘書和國際人權委員會委員。現在曼哈頓第八大道494號開設律師事務所(Oltarsh & Associate PC),主要處理有關移民及國際商業法事務。聯繫電話:347-982-6105(中文)、212-944-9420(英文),中英文網 站:www.oltars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