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綜所稅補稅 11日起繳納
【大紀元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3日電)財政部今天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將陸續於1月上旬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納稅義務人接到繳款書後,限繳日期為1月11日至20日。
財政部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補稅案件,台北市轄區共5萬6958件,約占申報總件數78萬8581件的7.22%,補稅金額9億5953萬元。
財政部說,主要補稅原因為納稅義務人短漏報所得、重複申報扶養親屬,或扶養未符合規定的其他親屬、稅額計算錯誤、未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等。
財政部指出,納稅義務人收到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請仔細核對內容,如有疑義,於規定繳納期限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所轄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洽詢。
如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內容無誤,請於繳納期限內繳納,以免因逾期繳納,加徵滯納金及利息。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指出,目前繳稅管道非常多元,納稅義務人除可持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處繳納外,也可於繳納期限內使用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及透過網際網路以晶片金融卡繳稅。
此外,稅款在2萬元(含)以下者,於限繳前5 天,即可至統一、來來(OK)、全家、萊爾富等四家便利商店繳納。
北市國稅局表示,國稅局的補稅繳款書都是以掛號郵寄,絕對不會以電話或傳送簡訊方式,通知納稅義務人至自動櫃員機依指示操作繳稅,請納稅義務人注意,切勿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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