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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銀前雇員盜領 判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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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日電)台灣銀行前雇員謝世宏企圖盜領新台幣3.2億元案,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二審認定,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刑7年8月,全案確定。

另外,謝妻鄭夙雅,被依藏匿人犯以及共同洗錢罪,判刑4月,緩刑2年;鄭女的姑姑鄭寶貴,也因共同洗錢遭判刑8月,緩刑3年。

謝世宏是台北市知名「謝謝魷魚羹」創始人之子,他因父親積欠數千萬元賭債,遭地下錢莊暴力追討,求助無門,答應替父親償還債務,並欲藉自己擔任台灣銀行松山分行雇員的機會,鋌而走險。

根據法院判決書,謝世宏民國93年間利用銀行的電子轉帳系統漏洞,以「虛存轉帳」方式,企圖盜領3.2億元公款,並將錢分別存入3個私人帳戶。但謝世宏只成功提領2000萬餘元現金,用以購買美元、歐元現鈔及旅行支票,還幫妻子繳付40萬元的信用卡費。

謝世宏犯案後隱姓埋名在台南、桃園等地租屋藏匿,逃亡期間只帶旅行支票,其餘新台幣及美元、歐元等現金多付給地下錢莊幫父親還債。後來謝世宏將部分旅支郵寄給太太鄭夙雅,再由鄭女姑姑等人化整為零持往日本兌領,再用人頭戶洗錢轉入鄭女姑姑等人帳戶。

檢警於98年底掌握謝世宏與妻子間支票往來動向,進而發現謝世宏的行蹤,在台北市師大商圈將他緝獲。

全案一審時,法官認為謝世宏雖為父償債犯案,有深值同情之處,但犯行嚴重戕害金融秩序,逃亡期間還以洗錢方式坐享部分犯罪所得,惡性非輕,依法將被告判刑。案件上訴到台灣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後,均被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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