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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本銅版紙反傾銷稅 3月停徵

【大紀元1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8日電)台灣從民國95年3月3日起,對自日本進口銅版紙課徵13.54%至44.58%的反傾銷稅,5 年期限將滿;財政部今天公告,3月3日起停止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表示,95年 3月公告對日本進口銅版紙課徵反傾銷稅,5年期限即將屆滿。財政部去年4月30日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公告,利害關係人若認為有繼續課徵必要,得於 1個月內向財政部提出申請,申請期限經展延至去年 6月15日。

不過,沒有利害關係人在期限內向財政部申請,依實施辦法規定,決議反傾銷稅課徵實施到今年3月2日止,屆滿 5年後停止課徵。

財政部關政司說,日本進口銅版紙停徵反傾銷稅後,目前還對 4項自中國大陸進口物品課徵反傾銷稅。首先是過氧化苯甲醯,從民國99年 5月20日起課徵反傾銷稅,至104年5月19日止,課徵期間5年。

大陸產製的「甲醛合次硫酸氫鈉(俗稱吊白塊)」,從民國99年 7月16日起課徵反傾銷稅,至104年7月15日止,課徵期間 5年。

另外還有大陸進口的鞋子與毛巾,鞋子課徵43.46%反傾銷稅,期間為民國96年 3月16日到101年3月15日。毛巾則課徵204.1%稅率,期間為95年 6月 1日到100年5月31日。

目前正在調查是否要課徵反傾銷稅的案件,是來自大陸的「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