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 上海開徵房產稅
【大紀元1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邱國強上海27日電)上海市政府今晚宣布明天起實施房產稅暫行辦法,針對在上海添購第2棟及更多住宅的本地居民,以及在上海購屋的外地居民,按實際成交價的70%課稅,稅率為0.4%至0.6%。
辦法中規定,在實施初期,房產稅計稅以實際成交價的70%為基準;若成交單價低於上一年度上海市新屋平均成交單價的2倍 (含),稅率為0.4%,高於2倍者稅率為0.6%;至於新屋平均成交單價,以上海市統計局每年公布資料為準。
但這項辦法也規定,上海居民在本地添購住宅後,全戶每人平均面積若未超過60平方公尺 (18.15坪),則不課徵房產稅;例如,一名上海居民全家3口人,原住宅加上添購住宅總面積180平方公尺,每人平均60平方公尺,就不課徵房產稅。
辦法還規定,已成年的上海本地居民若無住宅,且與父母同住,在計算上述每人平均面積時,可將這些成年子女計算在內;若子女結婚購買第1棟住宅,也不課徵房產稅。
此外,符合大陸中央及上海市依規定引進的高階人才、重點產業的急缺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在上海市工作,若新購住宅屬第1棟住宅,可免徵房產稅;而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且在上海市工作者,若新購住宅屬第1棟住宅,也可免徵。
若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未滿3年,新購的第1棟住宅雖須徵收房產稅,但滿3年後,被課徵的房產稅則可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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