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屠殺場 台立委提修法
【大紀元2011年0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日前,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揭發國內最大規模地下狗肉屠宰場,流浪動物協會21日公布,全程突擊畫面,業者還提供宅配的服務。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田秋堇表示,殺狗的行為非常殘忍,如果影片流到國際間,對台灣的形象傷害很大,她將推動修法增加宰殺、販賣狗肉的刑責。
流浪動物協會21日公布,全程突擊畫面,業者還提供宅配的服務。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田秋堇表示,殺狗的行為非常殘忍,如果影片流到國際間,對台灣的形象傷害很大。(攝影:宋碧龍/ 大紀元)
田秋堇、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王小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科長林宗毅、台灣糖業公司資產營運處處長黃錦宗,21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流浪動物協會21日公布,全程突擊畫面,業者還提供宅配的服務。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田秋堇(右二)表示,殺狗的行為非常殘忍,如果影片流到國際間,對台灣的形象傷害很大。(攝影:宋碧龍/ 大紀元)
流浪動物協會指出,屏東潮州、坎頂地區為全國最大宗的地下狗肉屠宰場,21日公布最新的畫面,業者的屠宰場內各式器具都有,而在狗肉店內,更拍到客人大啖狗肉的畫面。
經營長達50多年,最近還發展出低溫宅配,讓全省都吃得到香肉。動保團體含淚蒐證,還親自買了一包炒狗肉當作證據,果然發現一隻狗掌。
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王小華(中)表示,大規模狗肉屠宰場在當地已經人盡皆知,1天至少宰殺20隻狗,月殺500隻以上,但屏東縣政府卻似乎視而不見,還質疑動保團體的證據可能有證據力不足的問題。(攝影:宋碧龍/ 大紀元)
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王小華表示,大規模狗肉屠宰場在當地已經人盡皆知,1天至少宰殺20隻狗,月殺500隻以上,但屏東縣政府卻似乎視而不見,還質疑動保團體的證據可能有證據力不足的問題。
為了蒐證,王小華還買了狗腳,他說:「看到狗的腳有多心痛,這家店甚至宅配狗肉,並且對外表示已販賣50多年、品質保證」。
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販賣狗肉可處新台幣5萬元到25萬元罰鍰、殺狗則可處10萬元到50萬元罰鍰,吃狗肉則不罰。立委田秋堇認為,未來應該修法,納入刑責加重處罰。(攝影:宋碧龍/ 大紀元)
王小華指出,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販賣狗肉可處新台幣5萬元到25萬元罰鍰、殺狗則可處10萬元到50萬元罰鍰,吃狗肉則不罰。立委田秋堇認為,未來應該修法,納入刑責加重處罰。
林宗毅回應,當初想法是因為宰殺難以取得證據,銷售部分要取得證據比較容易所以民國97年修正將現行法規將販賣、宰殺狗分開罰,如果真的有需要,未來可以修法。
田秋堇表示,現行動保法只規定虐待動物、宰殺貓狗需負刑事責任,對於販賣狗肉卻只處以罰金並不需負刑事責任,無法真正剷除香肉屠宰場,她將在立法院下個會期提案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