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赤腳律師」出獄 冤情未了再遞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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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唐明採訪報導)2011年1月17日,福建著名維權人士紀斯尊出獄,十餘名維權人士前往武夷山監獄迎接,並向他送上禮帶和鮮花。出獄後,他還未來得及回家,抱著被枉法入獄的冤情,和其他訪民又踏上了維權上訪之路。

2011年1月18日一大早,他和維權訪民林應強、林蘭英、林祥光、林秀華等,先後到福建省第十一屆四次省人大會議現場、省政府信訪辦、省公安廳、省政法委等部門遞交了上訪材料。

紀斯尊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說:「我為弱勢群體伸冤,同時也要控告福州市公安局利用黑惡勢力對我施以酷刑,強迫我認罪簽字,幾個人把我壓在地上硬畫押,還要揭露福州市政法委書記王鑫濫用職權,他一句話就判了我三年徒刑。」

多年來,紀斯為許多受到不公、又交不起昂貴律師費的訪民提供法律上的幫助,並辦起法律援助中心,被當地人尊稱為 「赤腳律師」。

2008年8月,北京奧運期間,為替揹負冤屈的訪民伸冤,8月11日,他根據奧運期間指定的三個公園示威點,依照相關法律允許的範圍,遞交了遊行示威申請書,但被北京當局拒絕並抓捕。

紀斯尊被拘留後,他從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多次通過明信片將自己的最新案情傳遞給訪民,福建各地訪民也積極展開了對他的呼籲和營救行動。2009年1月7日,他被福州當局以「偽造公章罪」判刑3年。

紀斯尊表示,當時,福州市公安局說他替人上訪謀取利益,無任何證據,後來又以他私刻公章。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對他採取刑訊逼供,利用看守所的犯人施以酷刑,逼迫他簽字。最後,法院因證據不足,準備只判他三個月的監禁。

紀斯尊說:「我在看守所偶然看到一則電視新聞,對我刑訊逼供的福州市公安局督察科長蓋啟章死了,被公安部評為『功臣』,對此,我指證了所謂的『功臣』濫用職權、刑訊逼供的惡劣行徑,證實材料被上報以後,福州市政法委書記王鑫惱羞成怒,對執法機關下令要改判我三年徒刑。」

入獄後,由於監獄裡人滿為患,監獄不得不推出一個「減余刑」政策,紀斯尊被減了九個月,準備於2010年12月17日出獄,當時有許多維權人士去監獄迎接他,獄方看到這個場面,加之紀斯尊不認罪,就把釋放日期延長到2011年1月17日。

紀斯尊先生表示,濫用職權是中國最嚴重的、最惡劣、最典型的張揚司法權力。很多不公、冤屈都是因為不按法律辦事,濫用職權產生的。


十餘名維權人士前往武夷山監獄迎接紀斯尊出獄(圖片來源:權利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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