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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部:後座未繫安全帶 擬最高罰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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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9日報導】(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灣台北綜合報導)近年接連發生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死亡車禍,交通部19日表示,擬修法處罰後座未繫安全帶,視情節處新台幣1,500元到6千元罰款。

交通部日前邀集內政部警政署、5都交通局、公路監理機關及靖娟文教基金會等相關單位開會達成共識,決定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增訂「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
交通部表示,後座將比照前座未繫安全帶罰則,在一般道路罰1,500元,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罰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款。

另外,現行規定4歲以下幼童必須乘坐安全座椅,而4歲以上、12歲以下兒童,有些身高、體重不適合使用現有的後座安全帶,必須搭配符合國家標準(CNS)的增高型座墊,使兒童身高足以繫上安全帶。

考量計程車無法因應不同身高、體重的兒童準備不同座墊,交通部修法時同意若兒童身高、體重不適繫上安全帶,得免繫安全帶。

交通部表示,修正草案將盡快送交立法院審議,修法通過後,成人部分先宣導 1到3個月,兒童部分,給予半年到一年宣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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