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國賠
【大紀元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5日電)蔡姓男子買下新北市新店區的一塊林地,但14年後卻發現,土地實際面積比登記數字少15坪,害他多花冤枉錢,提起國賠訴訟。法院認定,地政事務所要賠償土地價差新台幣10萬餘元。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民國86年,蔡姓男子以每坪4萬元的價格,購買新北市新店區1塊林地,當時土地權狀登記約為469坪。
去年蔡男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勘查後,才發現土地實際面積只有約454坪。蔡男認為地政所當年登記錯誤,害他多花錢,提起國賠訴訟,要求地政所賠償價差。
法院審理認為,不動產買賣均以土地登記簿記載的面積,作為買賣範圍與計價依據,蔡男確實受到溢付價金的損害,判決地政所賠償蔡男10萬多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