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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律師專欄】申請政治庇護若干問題的回答(五)

【大紀元2011年01月14日訊】田律師聯絡信息﹕Law Offices of Fangzhong Tian, PLLC, 11333 North Central Expy, Suite 201, Dallas, TX 75243; Tel: (972)-978-2961, (214)-613-5322, (214)-646-8776; Fax: (817) 977-6831; Email: alextianattorney@gmail.com; tianfangzhong@yahoo.com.

問﹕申請政治庇護,是否需要律師?

答﹕法律上沒有要求一定要律師,法官對於那些沒有請律師的申請者也不會歧視,而是一視同仁對待。但是,統計數字顯示,無律師的申請成功率遠遠低於有律師的。特別是由於移民法紛繁複雜,各式各類的規定和條文就有成千上萬條,而且由於這方面的法律總在不斷更改,有些法官本人都不太熟悉更新後的條文,所以,請一名很專業的移民律師,特別是專門辦理政治庇護案子的律師,就非常重要了。特別是在和移民官面談和在法庭上辯論時,都有一整套十分複雜的程序,不熟悉程序會頻繁出錯,並浪費法官或移民官許多時間,很容易使他們失去耐心,甚至產生反感。所以,任何沒有律師的申請者,都會在申請時得到一份免費法律諮詢機構的名單,原因就在這裡。但能提供免費諮詢服務的這些機構,和專業的政治庇護律師又是無法相比的。如果沒有專業的政治庇護律師指導和培訓,申請者就很容易答非所問,回答抓不住重點,把握不住移民官和法官的注意所在。甚至在法庭上,有時法官都不知道哪條法律更適合申請者的特殊情況,而需要專業的律師來提醒或者建議法官。因此,為了確保您的政治庇護申請成功,務必找一位專門精辦政治庇護的律師。

問﹕A10卡是甚麼?

答﹕A10卡指持卡者可以被暫緩遞解出境。這種卡通常是政治庇護申請沒有成功,但也沒有完全失敗的情形下,法官批給申請者的。一般情況下,政治庇護申請者在法庭上會被法官詢問:「你在本庭尋求哪幾種保護﹖」正確的回答應該是﹕「Asylum(政治庇護),withholding of removal(暫緩遞解出境),and protection under Article Three of CAT(聯合國反迫害條約第三條所規定的保護)。」當然,也有尋求別的解脫,比如voluntary departure(自動離境),cancellation of removal(撤消遞解出境令),stay of removal(停頓遞解出境令)等等,這都要看申請者具體的情形,由律師根據移民法的規定幫申請者提出。政治庇護申請者即使申請失敗,如果能夠得到」暫緩遞解出境」的判決,即拿到一張A10卡,該卡持有者可在美國合法打工,但不能申請綠卡,不能申請家屬,也不能離開美國。

問﹕如果有證據證明來美超過一年,如何申請政治庇護?

答﹕移民法規定,政治庇護申請必須在來美國後的一年內提出,如果來美超過一年以後才提出,就必須要在申請政治庇護時,證明下面兩個條件:第一,證明在母國受到過迫害,第二,證明在美國從事了一些活動,回母國後會被母國政府迫害。如果只能證明第一條而無法證明第二條,那麼就必須給出非常可信的,有說服力的理由,說明您為甚麼沒有在來美後一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能證明第二條,那麼,即使您不能證明第一條也沒關係。但是,您證明的第二條,必須明確地和有說服力地證明,您回母國後一定會被母國政府迫害。

問﹕政治庇護申請成功者可否回中國?

答﹕只要證明有很好的理由,可以回中國。這些理由要能說服移民官,您必須回中國一趟,而且出於人道主義考慮,移民官能夠容許您再入境。否則,在您再入境時,移民官有理由懷疑您以前的政治庇護申請是假的,在入境口岸就強制問話,或者採取更嚴厲的措施。

問﹕政治庇護申請成功者可否申請家屬?

答﹕可以申請配偶和21週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包括收養的子女。但是,配偶關係和收養關係必須在政治庇護申請提出前就已存在,政治庇護申請提出後才結婚的配偶不算在列。

問﹕子女21週歲從何時算起?

答﹕從移民局給政治庇護申請者頒發綠卡號碼的那一天開始。這個綠卡號碼就是通常所說的A號碼。如果那一天,孩子未超過21歲,則無論申請者將來何時批准申請,孩子都算是未超齡,即可以憑藉家人成功的政治庇護申請拿到綠卡。

對以上介紹如果您還有疑問,或想瞭解更多細節,敬請諮詢田方中律師樓。田律師還對準備或已經遞交政治庇護的申請者,進行案情的免費分析,評估,和指導。

田律師是美國律師協會和德州律師協會會員。以擅長經辦各種移民案件著稱業內,特別是政治庇護、投資移民和職業移民申請。田律師出人意料的辦案和勝訴記錄,已成為行業佳話。他擁有極為豐富的各地上庭經驗,同時精通於撰寫各種上訴狀,經常推翻移民局、移民法庭和移民上訴委員會的判決,為客戶成功爭取權益。

田律師博采眾長,擁有美國法學博士學位、英美文學本科和碩士學位及電腦碩士學位。曾擔任華中理工大學英語教師,華為和中興通訊公司的高級英文翻譯及海外市場部經理。他為人熱情、責任感強,極具親和力,視客戶如家人,把客戶的事當做自己的事。急客戶之所急,憂客戶之所憂,樂客戶之所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