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公約
【大紀元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3日電)台灣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表示,配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兩公約應檢討的法律,還有124案尚未完成檢討,請各機關配合,務期在今年12月10日前全數完成立法程序。
吳敦義上午在行政院會表示,提升台灣人權標準,打造世界級人權環境,是政府既定重大政策。
他說,台灣已於民國98年12月10日施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依兩公約施行法規定,各機關主管的法律,凡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法施行後2年內,完成制訂、修訂。
吳敦義表示,根據法務部統計,配合兩公約應檢討的法律計136案,目前僅完成12案,還有124案尚未完成檢討,請法務部督導,並請各機關全力配合,在今年2月底前研擬修正草案報院函轉立法院審議,務期要在今年12月10日前全數完成立法程序。
此外,配合兩公約的規定,行政院會通過郵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中華郵政公司或其服務人員於有事實足認郵件內裝物為郵政禁寄物品、不適用優惠郵資或違反郵政法規時,經寄件人或收件人同意後,始得開拆查驗其內容,寄件人或收件人不同意開拆時,中華郵政公司得拒絕接受或遞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