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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台北去年售屋 今年要多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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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12日電)財政部今天宣布,調高大台北與高雄市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以 210坪帝寶為例,去年出售者今年要多繳逾40萬元綜所稅。

房價飆漲引起關注,財政部今天核定「99年度個人出售房屋未申報或已申報而未能提出證明文件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財政部說,依照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規定,民眾出售房屋,如能提出交易時的成交價額及成本費用證明文件,財產交易所得將依所得稅法規定核實認定;如果民眾沒有申報或不能提出證明文件,稽徵機關得依財政部核定標準作為核課依據。

財政部賦稅署說,依據各國稅局調查民國99年各地區房屋市場交易行情,台北市、高雄市及原台北縣縣轄市(如板橋市及新莊市)房屋價格呈現上漲情況,至於其他地區變動幅度有限。為適度反映房地產市況,因而調整台北市、高雄市及原台北縣縣轄市99年度標準。

其中台北市核定標準,從房屋評定現值的 29%調整到37%計算;高雄市從19%調整到20%;新北市從16%調整到21%;仍以大台北地區調整幅度較大。

以台北市豪宅帝寶為例,住宅單位坪數如為 210坪,房屋評定現值約為新台幣1300萬元。帝寶住戶若今年出售,但不向稅捐機關出示實際交易價格,如果按照新的 37%換算,售屋所得為 481萬元;如果用 40%的所得稅率計算,出售者要繳交 192.4萬元所得稅。

如果用舊的 29%換算,售屋所得為 377萬元;再用40% 所得稅率計算,出售者要繳交 150.8萬元的稅。新舊制相互比較,售屋者明年要多繳逾40萬元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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