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性侵幼童重判 台司改會籲修法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9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8日電)最高法院決議,未來只要性侵7歲以下幼童,不論有無違反幼童意願,均應依加重強制性交的重罪判刑,民間司改會董事林永頌今天表示,修法會比僅用解釋的方式好。

近來多起幼童遭性侵、被告卻獲有利判決的案件,引起輿論撻伐。最高法院昨天決議,未來只要是性侵7歲以下幼童,不論有無違反幼童意願,均應依加重強制性交的重罪判刑。

最高法院刑庭會議結論出爐後,立即生效,不但可拘束最高法院全體刑庭法官,對下級的一、二審法院也有拘束力,等同判例。

林永頌上午到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會後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最高法院做出的決議,就解釋的精神上來說他認為沒有錯,但是最好還是用修法的方式,會比僅以決議決定來得好。

林永頌說,基於罪刑法定主義,相關的犯罪刑責應該由法律來決定,如果僅以最高法院的決議來行事,恐怕未來在個案認定時會發生困難,因此他建議,性侵幼童是否要重判,最好還是透過修法解決比較適當。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