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8日訊】(據中廣新聞/黃悅嬌報導)林小姐:『協調失敗,對方只願以4萬元跟我和解,還嗆我律師便便,在我們和解前,我已經跟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且確定有申請到,他嗆我後,更奠定我想告他。』林小姐因懷孕遭公司非法解僱,領不到資遺費,勞資協調不成後,她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由法扶會提供免費律師,幫她跟雇主打官司。
勞委會去年三月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開辦「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十六個月來已扶助3748位像林小姐一樣遭非法解僱、拿不到資遣費、退休金或職災補償金的勞工進行訴訟。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強調,提供免費律師與雇主打官司的目的,不是要激化勞資對立,而是要讓雇主瞭解,勞工也有靠山。『我們為什麼推動這個專案,目的不是要激化勞資對立,我只是要讓資方知道,勞工朋友是有勞委會當靠山我們有一個訴訟制度,可以免費請律師支撐他,所以雇主要跟勞工朋友講說我律師便便等你,我們勞工朋友就告訴他我律師也便便,我希望造成一個恐怖平衡,一開始他就知道,這群人是有後盾的,談個合理條件,如果不行大家就法庭見。』
法扶會台北分會律師陳金泉指出,遇有勞資爭議時,勞資雙方的經濟地位並不平等,勞工經常是拿出救命錢來跟雇主打官司,相較於老闆有公司為後盾,弱勢勞工更需要外界的扶助。『我常常有當事人勞工朋友到事務所,帶著太太來,先生談完後太太拿出存摺說,我要拿出我的私房錢來委託你,我很大壓力,但事實上是如此,等於勞工一旦失業沒工作了,他靠的是救命錢拿出存摺來打(官司),但雇主不一樣百分之99雇主是公司法人,拿全體股東的錢,甚至國公營事業拿的是全體納稅人的錢,用了不會痛。』
許女士,高中畢業後進入南投某公司擔任會計工作長達32年,期間歷經公司改組仍繼續受僱,96年公司以暫時歇業為由將她資遣,卻只願意付給她21個月的資遣費約66萬元,不願給付退休金,一開始沒聘請律師打官司的許女士告輸了東家,直到向勞委會的立即扶助專案申請協助,免費律師協助下,高等法院判她勝訴,討回應得的84萬元。『那時我沒有請律師,訴狀請律師寫,我是想這個很簡單嘛,也不用浪費資源,律師寫訴狀就去告,就告輸了,我是說簡單,(勞基法)六十條就規定為什麼會輸掉?我就不相信就到我們勞委會來問。』
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吳景芳說明,本專案開辦一年半以來,法扶會律師總共向3000 位勞工提供法律諮詢、幫助3748位勞工進行訴訟,替勞工追回2.6億元,平均一人18萬元。『過去將近一年半以來共計有6760位勞工朋友,法扶會給他們扶助,到今年六月底為止已結案1421件,這些案件法扶會的律師替勞工爭取到將近2億6千萬的資遣費、退休金及各種的補償金。』
在勞委會推動「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後,平均每月扶助訴訟人數較以往成長29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說,看到這樣的數字心裡有點難過,因為她最希望的還是能將案件數降到零,但同時她也期盼處於社會底層的勞工,遇到雇主不合理對待時,能有「對等的武器」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她提醒勞工如果遭到雇主違法解僱、資遣、未投勞保、職災未依法補償等等問題時,不必覺得徬徨無助,可以撥打全國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線電話02-6632-8282向法扶基金會提出免費律師申請,法扶會將提供法律諮詢、撰寫書狀、甚至陪勞工上法院打官司等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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