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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告邱毅 法官要陳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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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 7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不滿國民黨立委邱毅發言涉嫌損害名譽,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告訴,求償新台幣 200萬元。雄院今天開庭審理,陳致中未出庭,法官要求他下次親自到庭。

「壹週刊」報導陳致中疑涉召妓後,陳致中不滿邱毅多次在公開場合或電視談話性節目發言,蒐集相關證據後,認為已嚴重損害名譽, 7月30日向雄院提出民事告訴,控告邱毅侵權,求償 200萬元及要求回復名譽。

雄院上午由法官李怡諄開庭審理,陳致中由委任律師羅鼎城出庭,邱毅由律師柳聰賢陪同親自到庭。

羅鼎城表示,邱毅擔任立委,言行都受到民眾矚目,但卻只憑著「壹週刊」的報導,且未盡到查證義務,就隨意污蔑陳致中,已構成侵權行為。

羅鼎城強調,邱毅的發言,都是莫須有的指控,希望庭上暫時停止訴訟,待陳致中控告「壹週刊」的民事告訴求償案結束後,再行審理。

邱毅與柳聰賢則主張,原告是有意拖延訴訟,如果要證明自己的清白,應該是急於出庭;如果要暫時停止訴訟,反而證明原告心虛。

由於被告拒絕暫時停止訴訟,李怡諄也認為原告的請求不符合停止訴訟要件,裁定暫時停止訴訟駁回。院方裁定10月5日再開庭,並要求陳致中親自到庭。

陳致中另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告訴,控告「壹週刊」侵權,求償200萬元和要求回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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