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門爭議 執行處:依法查封
【大紀元9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 6日電)民間團體太極門在報紙上刊登廣告,質疑司法不公且違法查封台北市2處道館。台北行政執行處今天表示,最高行政法院已判決確定,執行處依法查封,太極門並未喪失查封物所有權。
太極門昨天發出新聞稿表示,台北市國稅局過去違法開單課稅,以無中生有方式,對他們開出新台幣上千萬元的追繳與罰鍰,台北行政執行處日前卻查封價值2億的道館,根本是暴取豪奪。
台北執行處指出,太極門創辦人洪石和滯納86年度營業稅及營業稅違章罰鍰,迄今尚有1087萬4191元未繳清,北市國稅局於民國98年7月17日來函表示,本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雖經太極門提起再審,但再審判決前,依法仍受原判決拘束,且延緩執行期間已屆,要求台北執行處繼續執行。
台北執行處表示,執行機關對案件沒有實體判斷權,實體事項應由北市國稅局依職權查明辦理,況且查封的效力,僅義務人對查封物喪失處分權,並未喪失所有權,義務人於拍賣程序終結前,可以在無損查封物的價值範圍內使用查封物,不致造成10萬餘信徒將被迫搬離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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