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車禍詐保 警判7年
【大紀元9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6日電)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警員潘俊宏涉嫌自民國94年起串通前保險理賠員,偽造車禍死亡資料,詐領保險金新台幣2000餘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貪污罪判處潘俊宏7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38歲的潘俊宏(已停職)因修車結識曾在保險公司上班的林瑞東(通緝中),兩人協議由林瑞東提供假車禍的肇事者、被害人、車禍地點及車禍事故內容,再由潘俊宏偽造具有公文書性質的車禍資料,向不知情的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
高院認為,潘俊宏於94年至97年間,以相同手法犯案17件,協助林瑞東等人詐得2000萬餘元保險金,惡性重大,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判處7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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