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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再生
【大紀元9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日電)農委會水保局局長黃明耀今晚表示,對於立委籌組「台灣農村再生策進會」,督促農村再生計畫的執行,相關預算都是以不浮濫及整合績效原則編列,絕對會專款專用。
黃明耀說,農村再生基金總計10年要編足新台幣1500億元,農委會將首重推動農村再生計畫的紮根工作,著重人力培育及機制建立,包括培根訓練、資源調查、輔導協助農村社區擬定農村再生計畫,規劃完整前,對農村社區的實質建設並不多。
他並說,為顯現農村再生基金執行全貌,將原由單位預算、特別預算,符合農村再生基金用途的各項計畫預算,改由基金編列,以利強化農村再生計畫的整體執行效益。
他舉例,以100年度國庫撥充基金71.08億元為例,依實際需要,已編列基金用途的金額53.01億元,後續再依農村社區研提農村再生計畫及各項推動需求,逐年編列預算支用,以逐步運用到4000個農漁村上。
對於100年度未分配18.07億元部分。他說,將視年度執行需要,再依預算程序辦理。
他另舉例,改善社區生活及生產環境,原編列在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中,有關僱用人員、辦理路面整理及邊溝清疏等所需9800萬元經費,因為符合農村再生計畫中基礎生產條件及社區環境改善項目精神,所以編在基金預算中支用,沒有編列不當。
他重申,農村再生強調「由下而上」、「計畫導向」、「軟硬兼施」、「社區自治」等四大執行方向,預算編列會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