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輕判爭議 司法院建議修法
【大紀元9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3日電)近來因多起女童遭性侵、被告卻遭法官輕判的案例,引起社會輿論撻伐。司法院今天回應,已函請法務部修法,建議法務部對幼童性侵者,以加重強制性交罪論處,並加重其刑。
法務部次長陳守煌說,對於司法院的建議表示尊重,並將審慎考量。
家扶基金會、勵馨基金會等兒福團體因不滿近來多起女童遭性侵,法官卻以未違反意願,將被告輕判或判無罪的案例;發起1人1信活動,到總統府及司法院網站留言,希望政府重視受性侵孩童的權益。
司法院祕書長沈守敬說,兒福團體主要有3點訴求,分別為加強法官實務訓練、在司法判決中採納兒童專家對兒童認知行為的判斷、以及建議修法。
沈守敬表示,司法院自民國95年起已陸續推動法官實務訓練,近年也舉辦專業研討會,以實務案例邀請審理性侵案件的法官、醫生、教授等各領域專家學者講授;並在各法院成立性侵害專庭,讓法官了解性侵害案件的特殊性。
至於在判決中納入兒童專家對兒童行為認知的判斷,沈守敬表示,專家證人可以充分了解兒童的反應,避免兒童遭二次傷害,目前實務上已有相關作法。司法院將繼續推動,在相關案件中,請專家證人或諮詢師、鑑定機構表達意見。
此外,遭性侵的幼童是否違反意願,牽涉到事實認定,沈守敬說,將全力促請法務部修正刑法,參考民法中的年齡概念,對侵害7歲以下無行為能力的幼童,一律以最輕本刑7年以上的加重強制性交罪論處,並加重其刑。至於無行為能力的幼童年齡層判斷,將再參考社會與專家學者的意見。
對於輕判性侵被告的法官,判決有無不妥?沈守敬說,對未確定個案不宜評論,但社會矚目案件確定後,法院將有交互審查機制,審酌判決是否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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