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曉慧台北27日電)華航因在美國收取貨運燃油附加費,5年前被美國司法部調查,今天宣布達成和解,和解金4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2億多元,但華航強調不會造成財務影響。
華航表示,2000年的航油成本升高,貨運航空業者收取「貨運燃油附加費」,以補貼燃油成本。
當時國際航空組織 (IATA)已停止主導貨運燃油附加費的計算機制,各航空公司只好參酌這個機制,配合參考同業訂價,自行訂出市場可接受的合理收費額度。
美國司法部(DOJ, Department of Justice)在2006年2月針對全球各航空公司這種做法,展開反托辣斯法的調查。
華航表示,從美國司法部展開調查之後,華航都充分配合,獲得美國司法部信任,雙方順利達成和解。和解金約4000萬美元,並以5年分6期支付,但仍需等待美國法院最後判決才能定案。
若按照今天1美元兌新台幣31.47元匯率計算,這一筆4000萬美元的和解金,折合新台幣約12.59億元。
華航發言人劉國芊表示,華航已轉虧為盈,依照目前財務狀況,這一筆和解金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1年約支出500至800萬美元,不會對華航財務造成任何影響。
目前和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協議的已有16家航空公司,多是飛往美國貨運量較大的航空公司,包括德航、英航、韓航、澳航、日航、法航、荷航、國泰、韓亞航、西北航空等。
航空界人士表示,英航、韓航、法航、荷航因貨運量較大,每家和解金額高達3億美元,相比之下華航的和解金額算是小巫見大巫了。
劉國芊表示,這個調查案是個「意外」,為了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華航已在2006年11月建立貨運燃油附加費計算機制,作為貨運燃油附加費收費基礎。
此外,華航也開始加強相關主管及營業人員的法律訓練,以保障公司與員工權益,現在反托辣斯法已成為華航國內外經理人職前訓練的必修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