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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酒降價 歐美不致輕易提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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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布魯塞爾21日專電)台灣料理米酒降價,學者分析,因WTO解決爭端機制費時又所費不貲,歐洲聯盟與美國不致輕易提訴,但若需上告至WTO的解決爭端機制,台灣也不見得穩操勝券。

赫爾曼(Lior Herman)是歐洲聯盟獨立智庫「歐洲國際政治經濟中心」(European Centre forInternational Politic al Economy,ECIPE)的學者、英國倫敦政經學院博士,專長國際貿易、經濟外交與世貿組織(WTO)的研究。

對於歐盟與美國關切台灣米酒降價,並質疑台灣違背當初加入WTO的承諾,他在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歐盟與美國的質疑可從兩個面向探討。

他說,若台灣菸酒公司為民營企業,可自行訂定產品價格,無關政府政策,而若新價格反映了向產品徵收的國內稅率,那麼可能要考慮是否違反國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原則。

若歐盟與美國向WTO提訴,赫爾曼表示,假設WTO專家小組的最後裁決對台灣不利,台灣僅需調整措施即可,不會蒙受損失,因WTO專家小組的裁決不能要求回溯損害的賠償。

儘管如此,他分析,若歐盟與美國決定訴請WTO解決爭端,想必也需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因WTO的爭端解決機制程序冗長,費時又所費不貲,最後判決確定要拖上好幾年。

美國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博士辛德利(BrianHindley)答覆中央社記者詢問時則說,歐盟與美國若以台灣米酒案向WTO提訴,對他們來說可能很棘手,但並非無勝訴的可能。而台灣若欲勝訴,應說明米酒在台灣為料理用而非其他飲用酒的替代品。

辛德利在巴黎、羅馬、荷蘭以及南韓等知名大學授課,也是國際經濟組織如世界銀行(World Bank)以及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顧問。

辛德利表示,以假設性條件詢問民眾如何使用米酒所做的民調,似乎不是一個好的方法,因民調的問題與答案總是存在著開放的解讀空間。以計量經濟學的方式評估才是比較好的方法。

此外,他說,若美國與歐盟能出示米酒可在酒吧與餐廳中飲用,這個事證對他們是強而有力的。相反地,則對台灣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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