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孩撞傷老太無錢賠償留遺書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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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5日訊】去年9月15日,北京市一位18歲的年輕男孩廖珍平撞傷一位老太太無力賠償,留下遺書後自殺。如今廖的父母和老太太的家屬打起官司,彼此要對方負起年輕男孩的死亡責任。

據京華時報報導,廖珍平騎電動車撞傷位老太太后,服敵敵畏自殺的。他的父母認為 ,是老太太的5名家屬用挾持、威嚇的方式索要賠償款,逼死兒子的,他們因此起訴索賠76萬餘元。

14日,豐台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方不同意賠償,並認為是廖珍平的母親在出事後打罵孩子,給了孩子太多壓力,導致慘劇發生。14日上午9時30分,廖珍平父母委託的代理人車向前獨自一人坐上原告席,死者父母並未出庭。

車向前說,在承受喪子之痛後,廖珍平的父母因傷心過度,一直情緒不穩。為了防止廖珍平21歲的哥哥去找對方理論,父母將兒子送回了老家。跟隨車向前一起出庭的,只有廖珍平的一些親屬。

被告席上是被撞老太太的兒子王某和代理人,其他4名被告沒有到庭。

庭審開始後,車向前宣讀了起訴書,廖珍平的家人認為交通事故發生後,5名被告為了追討傷者的醫療費,採取非法方式挾持廖珍平,並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繼而施以威脅恐嚇,造成廖珍平不堪忍受壓力、服毒自殺的後果,5人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被告方不同意賠償。他們的代理人苗女士認為,原告起訴與事實不符。她否認王某等人挾持廖珍平,認為他們索取醫藥費是合法行使財產權。3萬元賠償款也不是王某等人獅子大開口隨便要的,而是廖珍平和王某一起去醫院詢問得知的。苗女士說,原告方沒有證據證明王某等人對廖珍平存在威逼恐嚇,他們所要賠償款的行為,與廖珍平的死亡無因果關係,希望法院駁回原告的起訴。

法庭上,多份證人證言再述了廖珍平從撞人到被發現死亡的經過。誰該為他的死亡擔責是整個庭審的焦點。
  
據廖珍平家人介紹,孩子的名字是爺爺給起的,平,寓意平安。1991年7月23日,廖珍平出生於四川省大英縣一個山村,其父母早年來京打工。廖珍平上中學時到北京讀打工子弟學校。畢業後,他在姑父的幫助下,在房山一家飯店當服務生。後來,他被廚師看上,開始學徒做廚師。

去年9月初,廖珍平離開房山,回到了父母暫住的豐台區郭公莊,並在附近一家餃子館當廚師。同年9月13日早上7時30分許,廖珍平騎電動自行車去餃子館上班。出門沒幾分鐘,他就給母親打電話說:「媽,我撞人了。」

廖珍平撞的是一位70多歲的老太太,老人的兒子王某說,當時老人去公共廁所,結果被撞斷了骨頭。

得知兒子撞人,廖珍平的母親但啟英騎車到了現場,當時,傷者已被救護車拉走。但啟英說,交警讓她去醫院看看傷者,她說身上沒錢,就回家了。廖珍平則和傷者家屬一起去了交警隊。最終,廖珍平被認定負事故全責。

據但啟英說,當天中午11時許,廖珍平帶著幾名傷者的家屬回家。兒子哭著說:「媽,你給我3萬元錢。」但啟英回答說:「哪有3萬啊,我從沒見過那麼多錢。」兒子又說:「媽,你就借我3萬。」但啟英說:「人家要多少你就給多少啊?」

但啟英說,自己對3萬元的數額提出異議後,傷者的家屬破口大罵,嚇唬她不給錢就把兒子的腿鋸斷。隨後,兒子帶著傷者家屬去向老鄉借錢,錢沒借到,兒子被對方開車帶走。

對於這個過程,被告方提出異議。王某說,從交通隊出來後,廖珍平和他們去了醫院,問了大夫關於傷者手術費的數額,隨後到廖珍平家拿錢。當時,廖珍平的母親聽到要3萬元,便一下子站起來,一邊打廖珍平一邊說家裡沒錢,並對王某等人說廖珍平不是她兒子,說廖珍平已經18歲了,不管了,還往外推廖珍平,讓他滾。王某說,他們沒有打罵廖珍平,因為沒借到錢,他們就一起離開了。

廖家房東的兒子說,當天他聽到廖珍平的母親大聲說:「我沒錢,你找別人借去吧。」並稱自己看見廖珍平哭,他媽給了他一嘴巴。

雙方還對廖珍平與王某等人在一起的時間長度爭論不休。

原告代理人車向前稱,王某等人帶廖珍平離開家的時間是中午12時許,並找了兩名當日在現場的老鄉作證。而到了當日下午3時許,廖珍平和傷者家屬出現在離廖家4站地的拉麵館。

「3個小時,他們去哪了?做了什麼?」車向前說,這個只有廖珍平和王某等人知道,而根據公安機關對王某等人的詢問筆錄,對這些只是一帶而過。他認為,按照正常人的分析,這個空白時間段,王某等人一定對廖珍平實施了威逼恐嚇,甚至打罵,讓廖珍平這個沒見過世面的孩子承受壓力。

車向前強調說,在事發當天早上,廖珍平還用公用電話打過母親手機,但根據麵館老闆的證言,當時王某等人讓廖珍平給家裡打電話送錢,廖說已經不記得家裡電話了。記者瞭解到,在廖珍平的遺書中,他也說自己想給父母打電話,但忘了號碼。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車向前分析,廖珍平不可能撒謊,一定是王某等人對他說了狠話,讓他大腦受了刺激,產生失憶,並進而認為,是被告把孩子嚇得不堪忍受,只有靠死來解決。

對此,被告方認可他們是下午3時去了拉麵館,但否認離開廖家是中午12時許,稱實際上是下午2時左右。被告方說:「我們帶他出去轉了一下沒借到錢就去了拉麵館。」並稱他們還管了廖珍平一頓飯。

拉麵館老闆的證言顯示,王某等人確實給廖珍平買了一碗拉麵,還問他吃沒吃飽。之後,王某借麵館的紙筆讓廖珍平寫欠條,隨後讓他離開。他沒看見廖珍平被打罵和威脅。

離開拉麵館後,廖珍平失蹤。次日下午4時許,他的父母發現不對勁,開始找兒子。當晚,他們以廖珍平被王某等人綁架為由報警,但警方稱這是「人口走失」。

但啟英說,此後,傷者家屬多次來要錢,他問對方孩子去哪了?他們反問:「不是回來了麼?」此後,他們共賠償傷者7,900元,後者隨後返還了廖珍平的身份證和欠條。

在廖珍平失蹤的第39天,警方通知但啟英夫婦,他們的兒子躺在豐台區汾莊鐵路口西側附近的橋洞內,屍體已高度腐爛。他的口袋裡留有幾份遺書,已被屍水浸透。

去年12月22日,警方確認廖珍平系服用敵敵畏中毒死亡,其死亡不屬於刑事案件。

廖珍平的8份遺書的落款日期均是2009年9月15日,分別是留給其父母、兄長等親人以及警察的。在給父母的遺書中,他說:「我所欠的錢,我無能給清,我在此了結我的生命,欠的錢,我只能用命來給清。」

在給警察的遺書中,稱自己是自殺。他說:「因我無錢還清我欠的錢,我在此了結我的生命。我今生欠的錢與我的監護人無關……我監護人也無權來還清我所欠的錢。」

廖珍平生前工作的餃子館的老闆娘可能是最後一個見過廖珍平的人,據她介紹,去年9月13日下午1時許,廖珍平帶著兩個人來飯店請假,說他把一位老太太給撞了。當天下午6時,廖珍平一個人路過飯店。她讓廖珍平進去吃飯,之後給了他100元錢,此後再沒見過他。老闆娘說,廖珍平是去年9月5日應聘到餃子館的,性格內向,不愛說話。

警方在廖珍平的身上找到一張公交卡,刷卡記錄顯示,2009年9月14日晚,該公交卡曾使用過,地點在木樨園附近。

在給家人的遺書中,廖珍平多次提到自己無能,又給父母惹事了,讓父母取笑了。

廖珍平的家人認為,那麼多人跟他要錢,廖珍平在重壓之下沒了指望,才感覺自己無能。而被告方認為,廖珍平說又被父母取笑了,恰恰證明是父母給了他很大壓力。

在廖珍平給哥哥的遺書中,除了讓哥哥幫他照顧爸媽外,還提到了自己的心上人。他委託哥哥,去一所大學的餐廳找那位女孩,並轉告那女孩:「我太自私了,但我沒錯。」據瞭解,廖珍平的哥哥按照弟弟遺願在去年底回四川老家前,找到了那位女孩。對方是外地來京打工的服務員,和廖珍平共事過幾天。得知廖珍平的死訊,女孩哭了。

庭審後,被告方王某也表達了對廖珍平早逝的惋惜。王某表示,他也為廖珍平難過。他說:「不難過的話我早告他父母了。」他還說,自己的母親在花費3.6萬餘元治療費後已出院在家,由於癱瘓需要專人照顧。「這個事情把我們的生活也都打亂了。現在就等法院裁決吧。」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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