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搶老婦 男子遭求刑28年
【大紀元9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4日電)賴姓男子今年5、6月間,涉嫌以看房子或里長胞弟洽公名義,誘騙高齡老婦開自宅大門,再持刀行搶。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加重強盜罪起訴賴姓男子,並對他合併求刑28年。
檢方指出,有毒品、竊盜前科的賴姓男子於5月16日上午,在台北縣永和市尾隨王姓婦人到公寓門前,佯稱要上樓看房子,闖入王婦家中,持刀搶奪1條金項鍊後逃逸。賴嫌於同月27日又在台北市吳興街以同樣手法搶奪1名楊姓婦人的金項鍊。
6月11日傍晚,賴嫌在台北市萬華區國興路的社區大門前,謊稱自己是里長胞弟,尾隨1名陳姓婦人進入住處,持刀搶劫陳婦的金項鍊及金手鐲,並將陳婦關在廁所裡;賴於6月24日又到台北市大安區安居街一帶,佯稱有人在社區大樓打牌,影響安寧,騙取被害婦人信任後,闖入對方家中,將現金洗劫一空。
檢方指出,賴嫌因另案遭板橋地檢署通緝中,他為躲避遭警方查緝,竟以3萬元委託不詳男子偽造身分證,但7月間被警方臨檢時識破,當場逮捕。
檢方認為,賴姓男子專挑單獨在家的老婦下手,顯有犯罪習慣,危害社會秩序重大,且犯後態度不佳,對他所犯4件加重強盜罪行,分別求處11至12年徒刑,合併求處28年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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