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協批警方封鎖突發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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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道)香港記者協會昨日召開記者,批評警方更換通訊系統後,每日發佈的突發事件訊息驟減,平均只有2.7宗,其中涉及政治敏感及高官名人的事件基本消失。記協批評警方箝制新聞自由,製造社會太平假象。

香港警方自2004年底開始使用第三代通訊系統後,發放突發事件的訊息大幅減少,香港記者協會在2009年7月至12月底進行統計,警方平均每日只公佈2.7宗突發事件,即每日212.7宗罪案的1.27%,其中有9天更是零發佈,另有4宗更是超過4小時才發佈。

記協主席麥燕庭表示,警方在實施制度前,曾承諾在事發後20分鐘內通知傳媒,但是現時只有不足二成達標,「在去年的下半年只有二成的訊息發放是達標的,即是有八成是不合格,其中有3宗是4小時以外,你想一下4小時去到那裏,你連水都看不到,不要說血,其實你甚麼都看不到了。」

資訊過簡 質疑淡化事件

麥燕庭指出,除了鐘數少、時間遲,警方發佈的資訊非常簡單,亦令記者難以衡量是否進行跟進。以09年7月6日元朗一家四口滅門慘案為例,警方在事發後近4小時,仍然以「報警求助」案向傳媒公佈。她說:「如果你要憑著這麼簡單的資訊,去決定究竟要不要去跟進呢,其實是有一定的難度的,而且有一些很明顯我們看到,我們質疑它是否有意去淡化這件事,甚至誤導傳媒。」

記協並指出,一些比較政治敏感的新聞,也已經從香港的媒體報道中消失,記協自由小組成員譚秀嫺表示:「就是內地公安闖入香港水域越境執法,以往不時會有發生的,但是水警是警隊中率先使用第三代通訊系統的,自從水警使用後,香港就沒有這類的新聞存在,到底是沒有這類的新聞呢?或是警方扣起這類的消息沒有放出來,這個我們都不知道。」

還有涉及高官名人的案件,警方都沒有發放消息。譚秀嫺說:「以往警方自己說過不會刻意不發放和名人有關的訊息,但是我們發現一些涉及名人高官的案件,即使簡單如撞車,可能沒有人受傷的,可能有的有人受傷,但是都沒有出稿,基本上是完全沒有發放到。」另外,包括街頭騙案和巴士上的意外,皆涉及市民安全的公眾利益,警方皆不報或甚少通知。

不滿港府「另類滅罪」

麥燕庭批評警方突發事件發放機制箝制新聞自由,並製造社會太平假象,「現實中看到政府是一種另類的滅罪,大家看不到,以為沒有甚麼的突發事件發生,沒有甚麼罪案,但是事實上這是一個假象。」她強調,突發事件訊息屬於公共資訊,並非私人財產,新聞工作者應該可以不經警方篩選,以其專業判斷跟進突發事件,作出報導。

記協強烈要求警方,修改現行機制,令記者可在警方不公開報案人個人資料下,實時取得突發信息,又要求消防處更換通訊系統時,不要仿傚警方做法。

警方發言人昨日回應指,十分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權利,警方一貫政策是在可行情況下儘量協助傳媒採訪。發言人又稱,發放消息需顧及公眾的知情權,亦要考慮不涉及個人私隱或影響司法程序。只要符合發放原則,警方就不會隱瞞。◇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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