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FDA:電子菸須核准才能上市

人氣: 5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9月10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9日法新電)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今天表示,所謂的電子香菸如果沒有得到主管機關核准,就不能在美國販售。

FDA發函警告5家電子香菸經銷商,FDA表示,因為這些公司對這種尼古丁裝置做出「未經證實的聲明」,且他們必須證明電子香菸的安全性和效用。

電子香菸是靠電池驅動的裝置,裡面沒有菸草,但會提供尼古丁給使用者,這個裝置還會製造出水蒸氣,看起來就像真的煙霧一般。有些國家把電子香菸當成戒菸的手段之一。

發給經銷商的信函寫道:「FDA已經決定,警告信中所提經銷商的電子香菸和類似產品,被FDA列管為藥品。」

根據美國規定,FDA表示:「公司不能聲稱其藥物可以治療或減緩疾病,除非這種藥物的安全性和效用已被證實,比如說像尼古丁成癮。然而這5家公司都在缺乏FDA相關證據檢視的情況下,宣稱這項產品可以幫助使用者戒菸。」(譯者:中央社張稚昀)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