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灣台北報導)為響應「節能減碳年」,經濟部能源局與19家電信、通訊商品及3C家電集團企業,於9日簽署自願性節約能源協議,訂定將於3年內節約用電5%之目標,並預期將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3.3萬公噸,相當造林89座大安森林公園,而經濟部長施顏祥也打趣的說到,此投資絕對划算,倘若電價愈高,投資也愈快回本。
行政院副院長陳沖、經濟部部長施顏祥於9日一同參與由經濟部能源局所舉辦的自願性節約能源簽署大會。陳沖在致詞時除肯定此一活動外也表示,台灣經濟發展是世界所重視及佩服的,但不諱言,台灣的經濟發展都是取自人力、土地及資本方面的低成本而成,而近年來也發現另一項低成本即是環境成本。
他表示,近年借由經濟部所規劃的節能減碳目標,台灣能源消費已連續兩年-2.84%至2.85%之間的負成長,而在服務業所消秏的能源方面,也終於在去年達到-3.6%負成長,比整體能源消費負成長還要多,這也表示過去所舉辦相關活動是有效果的。
施顏祥則提出2個數據,第一在96年簽署自願節能之7家量販店集團企業,總共投資新台幣30億元左右,而一年之收益達15億,其次在電信、通信及3C業共計超過1,700家店,1年投資4.5億元,1年收益可達1.5億元電費,共計節約5,000萬度電,也就是說3年即可回本,之後淨賺。他也開玩笑的表示,這是絕對划算的,徜若電價愈高,投資愈快回本。
與會中家樂福公共事務服務部總監詹玲珠在分享時表示,家樂福在96年主動配合能源局的活動實行節約能源,3年來陸續投資總額為1億2千萬,而據2009年的家樂福自行統計顯示,平均一年的節能收益就為1億2千萬,也就是說在第1年也就將總投資回收回來,剩下2年都是淨賺,真的非常划算。
能源局表示,95至98年間共計83家集團企業參與簽署自願性節約能源協議,統計至98年底止,每年節省約7.2億度電,減少45.6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相當於2.2座墾丁國家公園1年之碳吸附量。
而此次參與簽署的19家集團企業,將訂定3年內節約用電5%之目標,預期將可節省0.53億度電,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3.3萬公噸,除相當造林89座大安森林公園外,也可創造出約4.5億元綠色節能產業市場。
在節能方面政府的目標是,每年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2%以上,使得2025年能源使用效率要比2005年提高50%以上,而減碳方面則訂定,2025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要回到2000年水平,2050年要為2000年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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