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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開罰 長庚12日前須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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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9日電)長庚醫院因超收醫師健保費遭健保局開罰,健保局今天指出,已針對長庚7個院區開出7張罰單、約計新台幣4億元,長庚須在12日前繳納。

長庚醫院以合夥關係為由,向醫師超收全額健保費用。健保局承保組組長鄧世輝今天受訪表示,7月26日已向長庚各院區開出罰鍰處分書,7個院區共計4億元,長庚醫院須在收到通知的次日起15天內繳納。

鄧世輝說,長庚各院區已分別在27日、28日收到罰單,依照這個日期推算,長庚醫院須在12日前繳納。

他表示,目前沒有收到長庚醫院向健保局詢問相關事宜,或表達其他意見。

至於長庚醫院是否如期繳納,鄧世輝說,長庚醫院相關人士日前曾拜訪衛生署長楊志良,展現解決的誠意,因此,應該會按照規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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