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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案 台環保署10天內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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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于倩台灣綜合報導)中科三、四期陸續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工,環保署長沈世宏4日表示,環保署將與法律專家研究,10天內提出抗告。國科會中科管理局也表示,會考慮提出抗告,並希望能尋求因應之道,盡量不要影響廠商營運。

沈世宏表示,裁定書中提到,環保署依據環評法14條命令中科停工,並認為環評報告書被撤銷後,許可自始無效,不過沈世宏指出,中科三期已經通過環評,並不適用環評法14條。

沈世宏表示,會在7天內轉知國科會,並將與法律專家研究在10天內提出抗告。

中科指出,在收到裁定書後,中科四期停止一切開發動作,等待申請人的救濟程序都完成,才能進行開發,預計至少需要2年的時間。至於中科三期基地的部分,依照法院裁定,需要重新研擬環境影響評估並審查通過,才可繼續開發。

中科管理局指出,由於已有友達及旭能進駐投資設廠;中科希望能尋求因應之道,盡量不要影響廠商營運。

行政院長吳敦義4日表示,若環保署與國科會要提抗告,行政院基本上支持;他表示,尊重法官與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是必要的;但維持國家政策,經過審慎環評考量與各項行政措施,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不能輕意讓廠商無所適從,遭受停工損失。

吳敦義表示,政府已經過環評、開發,廠商也進入設廠,突然間一紙裁定就說包括所有生產的統統不能生產,到底法律上的依據如何?情理上如何做判斷?已請國科會與環保署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釐清。釐清的結果如果是法律法則一定的規定,政府會按照法律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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