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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建教聯盟:建教生保障法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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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4日電)由民間團體組成的「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今天赴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強調建教生不是賤價生,應擁有受教權,聯盟也誓言反對教育部擬放寬建教人數占僱用勞工總數1/4上限規定。

教育部草擬「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擬將3.5萬建教生排除適用勞基法。勞工、家長、教師及兒少團體昨天組成「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上午赴立院,要求修法捍衛原本就屬弱勢的建教生權益。

洋華光電公司建教生每月超時加班,形同廉價勞力,年初引發社會關注。教育部以保障建教生權益為名,草擬「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卻擬排除勞基法適用,同時還將建教用人數,由僱用勞工總數的1/4放寬到1/3,引發勞工、家長及教師團體質疑。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說,建教生的勞動權長期被忽視,隱而未見,從洋華光電等案例可發現,建教生因其準勞工以及學生雙重身分,反而更容易成為學校、資方雙重剝削的個體,因此組成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希望勞委會與教育部能好好思考這個問題。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施朝賢表示,一般學校都有跟學生收實習費,理應擴充實習工廠的設備,讓學生能接受良好完整的訓練,但多數學校都沒有這樣做,「錢照收,但不擴充設備」,直接把這些學生丟到工廠,造成這些建教生到外面受到很多不合理、不公平的對待。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林清松表示,建教生本質仍是學生,應以學習為主,但許多不肖企業卻把建教生當成補充性的廉價勞力,甚至要求超時加班,建教生不配合就可能被恐嚇取消建教合作,讓這些多數因經濟因素選讀建教合作班的學生敢怒不敢言,只能忍受被剝削。

為保障建教生權益,聯盟在記者會中提出「保障建教生應有的受教權與勞動權」、「遏止建教合作學校與企業雙重剝削」、「加強對建教合作學校與企業監督」、「確保建教合作訓練品質與合理勞動範圍」、「推動符合建教生權益需求法令」等5項主張。

聯盟表示,已在無名部落格架設(//www.wretch.cc/blog/tarwce)網站,建教生遭受剝削、超時加班、沒有學習只有工作等情形,都可到網站私密留言或e-mail到tarwce@yahoo.com.tw投訴,聯盟將協助建教生向教育部、勞委會要求立即介入檢查,盼能創學校、企業及建教生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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