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4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香港新界葵盛東邨5月發生精神病患者斬人案,導致2死3傷,醫院理管局檢討委員會昨日完成檢討報告,提出5項主要建議,包括參考海外做法,實施社區治療令,強制重症精神病患者出院後要繼續接受治療。
檢討委員會的報告主要建議涉及5項。首先建議仿傚美、英及澳洲實施社區治療令,即是出院後,強制他們繼續接受治療,並由社康護士探訪。假如患者不接受社區治療,就必須入院跟進。
報告建議成立包括醫生,護士、醫務社工的醫療團隊,定期檢視精神病患者的情況;又建議由醫管局、社署、房委會及警方成立跨部門平台,定期互通消息,加強監察曾經有暴力傾向的患者的康復情況。
委員會又指,醫管局應為中及高風險精神病患者進行個案管理,由個案經理長期跟進患者病情,亦為家人等提供治療。
委員會主席梁智仁表示,英國、美國及加拿大已經推行社區治療令,而在本港,亦有法例強制有傷人紀錄的嚴重精神病患者住院或接受治療;但一些情況未至於太嚴重的患者,應如何處理,政府需要作出研究。
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張偉麟表示,醫管局全面接納報告書內的所有建議,今年會先在葵青、元朗及觀塘推行個案管理模式,長期跟進中高風險病人,服務在明年至後年擴展至全港18區。局方又會於未來3年招聘400個精神康復個案經理,對象包括現職精神科護士、職業治療師及社工,今年目標是先招聘80至100個。
至於成立跨政府部門平台,互通精神病患者消息,以及實施社區治療令,醫管局就指因涉及病人的私隱及利益,要諮詢私隱專員的意見後,才訂定下一步計劃。
有病人權益組織認為,對嚴重精神病患者發出社區治療令,有助減低病人因為拒絕治療而復發的機會。但有精神科醫生指出,須增加精神科醫生的人手,才能解決問題。
今年5月,葵盛東邨一名男精神病人在邨內斬人,造成2死3傷,該名男子是葵涌醫院的高風險病人,曾經2次拒絕家訪。醫管局其後設立委員會,檢討精神病人的醫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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