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性侵
【大紀元8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31日電)台中市於民國96年間發生國小男老師性侵多名男童案,家長質疑當時的校長袒護狼師,還順利調任別校校長,台中市府今天表示,除校長遭記大過並調任老師外,還有多人遭議處。
台中市一所國小於96年間爆發男老師性侵多名男童案,雖然男老師被判徒刑19年6個月,多名被害學童家長質疑當時的校長接獲檢舉後,對男老師多所袒護,且有湮滅證據之嫌,遭到家長提告,但獲判無罪,家長對此相當不滿。
由於這名校長事後還順利調任他校擔任校長,更令家長感到不平,認為台中市政府教育處未妥善處理,最後遭監察院提出糾正。
台中市政府人事處表示,市府遭監察院糾正後,已於8月中旬重新召開考績委員會,這名校長已遭加重處分,除遭記大過1次外,還撤除校長職務調任老師。
人事處長林煜焙表示,除校長被加重處分外,教育處長張光銘原只是口頭告誡,也遭記過處分。同遭行政處分的還有教育處學管科長及駐區督學被記申誡1次。此外,當時學校的訓導主任也追加記過處分,連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及輔導主任等人也追加記申誡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