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30日綜合報導)國中、小學今天開學,高雄市政府指出,基於誠信原則,高市國小續辦全面免費營養午餐。其它縣市部分,雖續辦免費營養午餐,但僅限低、中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的學童。
教育部7月2日表示,由於監察院糾正與調查,加上社會各界多數團體反對,經多次會商後決議,調整99年度國民中小學午餐補助政策,不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中或國小不排富的全面免費營養午餐。
不過,高市府指出,當時教育部說要提供7成國中小免費營養午餐經費,市府曾詢問經費可否做其它用途使用遭拒;後經審慎討論,決定自籌新台幣1億700萬元經費挹注,開辦9月到12月的國小全面免費營養午餐。
台南縣教育處長王建龍表示,台南縣從未全面補助國中小學生的營養午餐費,而是針對中低收入戶、家庭突遭重大變故或經學校家訪後認為有必要補助的學生,由教育處年度預算編列經費給予補助。
台南市教育處指出,市府對國中小學生的營養午餐補助,僅限低、中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的學生,並非全面補助。
教育部不辦理不排富的營養午餐政策,台中縣政府認為是讓財政困窘的地方政府鬆了一口氣,中縣清寒學生的免費營養午餐早就實施多年,對於中低收入戶家庭的子女權益不會受到影響。
高雄縣教育處長李黛華表示,高雄縣國中小學營養午餐費按往常規定辦理,只有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及導師認定突遭變故等家庭學生的午餐費獲得補助。
台北縣府教育局指出,北縣依照既有原則,全面補助經濟弱勢學生營養午餐,補助資格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家庭突遭變故的學生。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副處長郭文瑞表示,屏東縣政府本來就不贊成全面性補助營養午餐,教育部改弦易轍,屏東不受影響。對於縣內中、低收入戶、家庭困頓或突遭變故的弱勢學生,還是全額補助營養午餐。
台中市教育處長張光銘指出,中市國中小學生的營養午餐,一直是採取排富做法,把資源做最有效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