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本週三(8月25日)凌晨4點,多倫多Danforth大道上Alem Superstore家庭用品店起火,殃及樓上幾家公寓住戶,其中包括Colin Adams一家,Adams家人聽到報警器尖叫聲後及時跑出家門,幸無人員傷亡。
據CBC報導,事後消防人員問Adams是否有財產物品保險時,Adams回答沒有。警察告訴他,一旦真發生什麼事情,會一無所有,居民一定要投財產物品保險,以防萬一。
多倫多消防隊長Dave Eckerman表示,居民不投財產物品險,這一現象在多倫多租戶中十分普遍,估計至少80%的租戶沒有投財產物品險,許多租戶想當然地以為房東已經投了保,而事實是,房東只投屬於他自己的房子等財產險,至於租戶的物品和財產,則不在房東投保範圍。
多倫多都市租客協會聯盟(FMTA)負責人Geordie Dent表示,根據住房租賃法規定,如果火災非租戶本人過失導致,房東應為租戶提供所有物品損失賠償;法律規定房東有責任保證住房條件良好,適合居住,符合政府規定的健康、安全、居住和維護等標準,房東如違反,由此導致的租戶財產損失,房東有責任賠償,但許多租戶不瞭解這些規定,也不願意與房東對簿公堂。
租戶自己應該投財產物品險,可以保證萬一出事能得到一定賠償,而且得到賠償也相對簡單,無需花費精力和房東打官司,事情也變得簡單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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