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23日電)宜蘭1名宋姓員警去年逮捕1名涉嫌偷竊女用內衣嫌疑犯後,被害人授權宋姓員警處理,不料事後私吞新台幣6萬元和解金,法官日前判他侵占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宜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宜蘭三星警分局1名宋姓員警去年8月底休假時,在住家前見1名在三星監獄工作的林姓公務員行蹤可疑,經調查後發現林姓公務員偷了1名蔣姓女子的內衣。
蔣姓女子事後全權委託宋姓員警處理這起竊盜案民事部分,宋姓員警於是私下提議要求林姓公務員拿出6萬元和解金,並與蔣姓女子、蔣姓女子丈夫與1名陳姓調解人均分。
判決書指出,宋姓員警向林姓公務員拿到6萬元和解金後,竟私吞所有和解金,直到蔣姓女子發現林姓公務員都不向她討論和解金事宜後,向當地警方報案,全案才曝光。
三星監獄表示,林姓公務員疑似因精神狀況不好,所以才會去偷別人內衣,獄所已將他記1個申誡處分,偷竊部分沒遭檢方起訴。
宜蘭縣警察局督察長陳文卿說,宋姓員警今年4月因此案遭起訴後,警方當初是以貪瀆案將他暫時停職;宋姓員警最後被判侵占罪,如果此案相關當事人或檢方都不再上訴,並易科罰金後可以復職,但還是要接受公懲會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