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8日訊】(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宇蓮、特約記者鍾元採訪報導)廣東省長黃華華因迫害法輪功,16日抵台後隨即遭到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到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告發。台灣法輪功學員面見檢察官要求緊急拘提黃華華,台灣知名人權律師、立委及資深媒體人都呼籲檢察官依法拘提黃華華,並表達支持法輪功控告黃華華的法律行動。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薛欽峰表示,檢察官依照相關的法律應該主動偵查,包括通知被告到場,如果不到場依法可以拘提。他說【錄音】:「檢察官應該去瞭解有沒有這種情況發生,也必須要顧慮到兩公約已經在台灣施行的狀況來判斷這案子是否已經構成刑事的殘害人群罪的犯罪,應該要考慮這幾點因素來趕快去辦。」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高湧誠律師表示,「殘害人群罪」是萬國公罪,在國際法上沒有司法管轄權問題。他呼籲台灣檢察官要用平常心和公平的心態對待黃華華被告一事。他說【錄音】:「呼籲第一個台灣檢察官既然有權力就應該要依照一般的處理方式該處理該做訊問該做調查該做偵察該收集證據就應該做。黃有殘害人群罪當然國際公罪犯罪狀況進一步包含強制處分,包含限制出境,包含申請羈押,後續應該依照作為主權國家的司法方式,照正常步驟去做,呼籲檢察官平常心、民眾有證據給檢察官、檢察官要想辦法偵察去收集證據。當有要為所當為,做他該做的。」
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廖福特表示,台灣政府不應該忽略在跟對岸交往過程中所應維護的人權價值。他說【錄音】:「當然顯然我們有殘害人權治罪條例,檢察官要進一步釐清,不能單純就不處理他了,檢察官迴避不了這部分。官方不應該去迴避,我們現在在跟對岸在交往過程裡面,似乎只看到經濟商業的往來,而忽略了人權的價值。」
立委高志鵬認同法輪功學員要求高檢緊急拘提黃華華,他希望台灣檢察官能有道德勇氣去偵察。他說【錄音】:「這些來台灣一副高高在上視察的這些人,其實都是沾滿鮮血的劊子手,不值得政府的高官去卑躬屈膝的接待他們,我當然希望檢察官有這樣的道德勇氣,如果有這樣道德勇氣的檢察官真是台灣的福氣。」
16、17兩日,台灣法輪功學員已多次當面告知廣東省長黃華華遭控告一事,並二度要將訴狀遞給黃華華,卻被黃華華逃避躲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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