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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
【大紀元8月18日訊】台灣國防部17日晚發佈新聞稿指出,前軍情局長葛廣明因涉嫌在卸任後未將新台幣370多萬(11.6萬美元)公款繳回,觸犯「侵佔公有財物」罪,經軍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6年;其辦公室祕書田家棟上校因配合將餘款帶回家中保管,遭判有期徒刑3.5年,褫奪公權1年。
國防部指出,葛廣明任職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中將局長期間,涉嫌於2008年9月3日與辦公室祕書田家棟上校,利用職務機會將應報繳國庫之專案經費 370.9萬元,提現存管於辦公室保險庫內,並以私人名義動支45萬元。葛廣明於2009年10月5日卸任情報局長後,未將餘款325萬餘元辦理交接,並指示田家棟將該筆餘款攜回家中存管。◇ (//www.dajiyuan.com)